5月20日,广西来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法院宣判,院方对周方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经审理查明,周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好处费1810.6万元,另有939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周方称,主动送钱的人很多,自己只收了一部分。2017年,来宾市卫计委一主任科员因怀疑周方受贿比较有钱,联合他人绑架并吊打周方,劫走其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