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在京创业、就业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据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消息,今日(5月28日),台湾同胞在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落地,将面向符合条件的在京台胞开展专项配租。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台办研究发布相关实施细则,将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纳入北京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计划,由各区、各产业园区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配租条件、程序和房源。同时,通过在台胞相对集中区域周边筹集部分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在京台胞专项配租的方式,解决在京创业、就业台胞住房困难。


据介绍,目前,专项配租工作已经基本准备就绪,首批40套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冠芳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和悦府家园4个项目,分布于台胞集中的北部地区,上述房源将于近期启动网上意向登记。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台胞申请北京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信息获取和政策咨询途径。


根据规定,申请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的台湾同胞(以下简称申请人),本人持有北京合法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均无住房。此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京合法稳定就业满12个月;在京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已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12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有申请意向的台湾同胞可按照配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网上申请登记。登记结束后,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示资格合格人员名单。产权单位按照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选房顺序,并在网上公示摇号结果。


新京报记者 吴娇颖 编辑 李丽霞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