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今天(6月3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发布行业新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进行修订。其中,核载8人和9人的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这对于驾驶员而言,意味着将少交一部分通行费。


据了解,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于2003年颁布,已经在全国范围实施。该标准对于统一和规范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促进地区和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但随着我国公路交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收费公路内外环境均发生了巨大变化,收费公路通行车辆车型多样化,现行车型分类标准已经不能适应收费公路新的发展要求,亟待修订完善。因此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对于货车将调整原先的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在客车方面,新标准修订为客车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辆类型和核定载人数分类。其中车辆类型是第一分类指标,核定载人数是第二分类指标。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将9座作为界限值与现行车辆分类国家标准及车辆行驶证的分类指标相一致,分类标准更加简单明确,可减少收费争议和纠纷。


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的规定,核定载人9人及以下为微型客车和小型客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10人及以上核发黄底黑字号牌黑框线号牌,易于辨识,也便于自动识别和实现自动收费,符合未来收费公路的发展方向。


标准修订后,核载8人和9人车辆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既符合国家降低公路收费标准的总体要求,也更易为广大车辆用户接受。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刘丹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