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赵朋乐)广东汕尾发改局干部蒋将将替业委会维权,4年后被判敲诈勒索,获刑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2019年2月,蒋将将家属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今日(6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已于6月4日正式立案。


蒋将将照片。受访者供图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在向中纪委网站实名举报汕尾市有关部门领导涉嫌违法违纪一个月后,汕尾市发改局原干部蒋将将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2018年4月4日,汕尾市陆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蒋将将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当年9月,汕尾中院维持原判。

 

蒋将将案涉及两起事件。一起发生于案发4年前,另一起则发生于10年前。在蒋将将被抓前的10天内,他遭到这两起事件受害者的连续举报。一审判决书显示,蒋将将代表业委会,多次控告小区开发商朱础生侵占业主停车场,改变小区设施用途,开发商因此被有关部门调查并处罚,2013年,朱础生“被迫”与业委会签了50万的赔偿协议书。蒋将将则称,这是正常的维权。另一起事件的受害者是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退休的原副院长施珠森。判决书显示,施珠森称蒋将将在10年前借自己与下属不正当关系的传闻,在该下属的丈夫授意下对其敲诈,最终迫于压力支付16万元。蒋将将坚称,自己是帮忙调解的中间人,没有胁迫,更没有获利。

 

蒋将将的行为是维权还是敲诈、10年前参与的调解行为是否已过追诉期成为案件焦点。

 

今年3月份,蒋将将妻子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申诉材料。今日,负责该案的杨姓检察官告诉新京报记者,案件已于6月4日正式立案,并电话通知了蒋将将家属及其律师。

 

杨检察官表示,“立案没有书面材料,但会在最终的复查通知书里写明立案时间,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内结案,案情复杂的话会延长,应该在六个月内作出结果。”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