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成纪博物馆一号馆    图片来源:天水成纪博物馆官


3年过去了,陕西淳化7·20盗墓大案仍余音未了。

因被控从西北盗墓“一号人物”孟老大处非法购买文物,甘肃省原政协委员、天水成纪博物馆馆长张有平于6月5日上午受审。检方起诉称,张有平明知涉案文物是赃物,为了博物馆馆藏的需要,非法予以收购,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单位天水成纪博物馆的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有平系被告单位天水成纪博物馆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尽管案件审理尚未结束,但从报道情况看,张有平与他的私人博物馆,恐怕很难撇清干系。从《刑法》上看,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关键是看行为人是否“明知”。虽说张有平的辩护人为其辩解,称双方交易涉案物品,均是在正常时间进行,交易地点“西安市大唐西市古玩城”,也是合法的古玩文物交易市场,但这种交易时间、交易地点的“正常化”,并不能排除所买卖“文物”本身的违法性。换而言之,只要属于盗墓出土的“文物”,就不可能“洗白”参与市场流通。

作为一个知名的私人博物馆创立者,张有平比起普通人来说,拥有更为专业的文物鉴别能力,也应当熟知《文物保护法》画出的“红线”。之前,在购买有关文物时,张有平“曾被卖家告知是出土于古墓”,而卖家“孟老大”的特殊身份决定了这种非官方渠道得来的“文物”,绝无合法可能,但张有平仍与之发生交易。所以,对于张有平的主观方面,更宜推断为“揣着明白装糊涂”。

不过,张有平非法购买文物,也有“从宽处罚”的酌定情节。比如,他非法购买上述文物目的,是为了馆藏的需要,并不是单纯的买卖牟利;现实中,将上述交易得来的文物用于免费公共展览,也没有造成文物流失、损坏等严重后果,且“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追回涉案文物”。所以,在司法裁量中,还宜针对具体案情,对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私人博物馆涉嫌非法买卖文物,的确是当前文物保护的一大“漏洞”。孰能料想,摆在这些文化场所的精美文物,原来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而很多私人博物馆馆主所拥有的社会身份,也很难将他们与不法行为联想在一起。

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陕西淳化7·20盗墓大案,一举打掉盗掘、倒卖文物犯罪团伙8个,破获被盗掘案件96起,追回被盗文物1000余件,包括100余件青铜编钟、汉代陶俑等罕见文物。也正是由这起惊天大案,挖出了西北盗墓“一号人物”孟老大,也让私人博物馆馆主张有平“浮出水面”。当下中国,盗墓行为之猖獗,文物倒卖之严重,流失渠道之隐蔽,由此可见一斑。

文物的流失湮灭,是不可愈合的文明伤痕。在依法打击盗墓犯罪的同时,还应做好“亡羊补牢”的工作。究竟还有多少私人博物馆存在非法购买文物行为,是谁为盗墓分子与私人博物馆馆主“牵线搭桥”,这些都需要查个水落石出、追责问责到底,彻底封堵住文物流失的明暗渠道,更好地赓续华夏文明。

□柳宇霆(学者)

编辑 杨林鑫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