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切实把行业系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打折扣整改到位,委党组主动与中央督导组要求对标对表,坚决扛起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6月25日下午,委党组迅速召开集体约谈会和党组会,通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传达张延昆和隋振江同志指示要求,针对存在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审查剖析,并着眼发现问题、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防范问题和长远发展,紧紧围绕“四个进一步”和“四个持续加大”,研究制定出台了《中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京规自党发[2019]118号)。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大责任传导力度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准确把握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主体责任。要强化政治担当,定期专题研究,掌握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分析解决突出问题,听取重大案件汇报,加大通报、约谈、督办、问责力度。要全面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三个方面18个问题照单全收,立足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各分局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对本单位的扫黑除恶工作方案、整改落实方案要亲自研究、亲自审定,对重点工作要亲自指挥、亲自调度,对重大案件要直接过问、直接督办。要强化与职能部门的对接,建立与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确保沟通顺畅,形成斗争合力;建立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发现、研判、移送以及跟踪督办机制;有效推进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非法采矿的查处和破坏耕地及矿产品的价值鉴定、问题线索移送等三项主要职责落到实处。


(三)加强工作督导。委领导班子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在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联系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分局开好党组会,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审查剖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事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督促各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对历次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及信访举报线索,要认真梳理,确保落实到位。


(四)建立日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日常报告制度,每天中午12时前,将本部门前一天的问题整改和交办线索核查及工作开展情况最新进展,报送委扫黑办;今后如收到公安机关提示函或司法机关建议函后,当天必须上报委扫黑办,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对发生的每一个案件和发现的每一条线索,要及时上报委扫黑办。委扫黑办统一整理汇总,报委领导审阅后,于每日下午16时前报市扫黑办。


二、进一步强化线索排查,持续加大依法严惩力度


(一)搞好专题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搞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一般违法犯罪、行业监管乱象线索摸排处置工作规范》的专题培训,确保人人熟知线索摸排处置工作方法和程序,进一步提高我委主动发现和处置线索的能力。


(二)加大线索摸排核查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清北京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向农村地区和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渗透的严峻形势,紧密围绕中央督导组指出的线索摸排力度不够的问题,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线索梳理和排查工作,就像“大棚房”清理整治一样,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排查,主动发现线索并及时移送。要重点围绕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存在的行业乱象,针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采矿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细致筛查,对群众反映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确保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不遗漏、不遗留。要对个别分局至今上报线索为零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实现新突破。


(三)加强依法严惩和“打伞破网”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结合我委已发生的案件,下大力气深挖彻查直接参与、包庇纵容、间接助长等三类“保护伞”及行业监管问题。要结合纪检监察、系统巡察、专项治理、党建责任制检查、信访举报等,有针对性地列出问题清单,进行集中治理。


(四)高标准完成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核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对中央督导组交办我委的问题线索,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把关,确保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核查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持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一)加强行业监管针对性研究。各级党组织要针对黑恶势力往往通过垄断自然资源、非法侵占集体财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方式伺机敛财、积累原始财富特点,以及我委行业监管不到位、扫黑除恶与部门职责有机结合不够,出现“农地非农化”和破坏生态环境乱象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涉黑涉恶涉乱的深层次原因。要组织法制、执法、耕地保护、矿产管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责任单位,结合部门职责,集中开展对涉地、涉矿等方面的涉黑涉恶、一般违法犯罪以及行业监管乱象等行为特点规律的研究,从各类案件中找到涉黑涉恶线索规律,制定各级《关于加强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二)深化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各级党组织要对治乱是专项斗争重要任务保持清醒认识,以铁腕治乱、坚守底线、决战决胜为目标,组织对本行业领域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乱点乱象,开展新一轮的排查梳理,下大力气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行业乱象。要紧密围绕近年来违法用地、矿产领域违法问题多发高发、屡禁不止的问题,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治理打击措施。要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行为予以坚决处理,切实落实好监管部门主体责任。同时,要结合机构改革,在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各级执法班子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整肃队伍,狠抓作风建设,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确保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三)突出抓好重点案件办理。各级党组织要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特别是涉及房山、顺义、昌平的3个案件,坚持一案一查,以事清案结、决战决胜为目标,组织人员深入彻查、一查到底、不查透不放过,并倒查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要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问题,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梳理系统内可能存在的让黑恶势力有机可乘的规则漏洞和空白,查漏补缺,从制度上、监管上,健全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长效机制,制定加强线索摸排深挖、不动产登记管理、严格综合行政执法等监管措施,确保从源头上堵塞行业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防止问题只“堵”不“疏”。


四、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大严惩腐败和违法违纪力度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对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突出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责任追究。要强化对委属单位和分局的监督检查,逐级传导压力,切实把纪律树起来、立起来,把作风建起来、挺起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真正落地生根,不断向纵深发展,打牢专项斗争的政治基础。


(二)发挥以案治本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一案一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堵塞漏洞。要充分利用已经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说责,以儆效尤,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进一步促进政治生态的净化。


(三)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广泛开展查找廉政风险点工作,建立防控措施、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各级党组织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重视、消极怠慢、责任不落实、打击措施不力、未及时发现和移交涉黑涉恶线索以及对涉黑涉恶涉乱和“保护伞”惩治不力,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给予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