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今日(7月2日),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一名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证实,郭美美正在湖南女子监狱服刑,于下周六(7月13日)刑满释放。

 

4年前,郭美美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后回原籍服刑。获刑前,郭美美因“红十字会事件”受到舆论关注。

 

新京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郭美美(曾用名郭美玲),女,24岁(1991年6月15日出生);因涉嫌赌博于2014年7月9日被羁押,同年7月10日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因涉嫌赌博罪于同年7月14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同年8月20日被逮捕。

 

2015年9月10日,北京东城区法院就“郭美美与人合伙开设赌场”一案,公开宣判。一审裁判文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郭美美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该裁判文书显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13日止。

 

7月1日,有消息称,郭美美将刑满释放。今日(7月2日),湖南省监狱管理局一名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确认了此消息。他介绍,郭美美目前仍在湖南女子监狱服刑,“法院的裁判文书都有发布,里面刑满释放期限有规定”,与裁判文书时间一致,即下周六(2019年7月13日)。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若郭美美出狱时间为下周六,这意味着其在5年刑期内未获减刑。

 

针对进一步询问郭美美服刑期间未获减刑详情,该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目前尚无相关消息,待请示领导后,将统一发布,“等到她刑满时,我们会有一个新闻通稿发布。”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编辑 白馗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