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娇颖)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及配套使用的《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今日(7月8日)起正式发布实施。


新版住房租赁合同,与目前使用的2008年版住房租赁合同相比,新增了哪些内容?在明确租金、押金、房屋信息等方面,有哪些新的要求? 


租金:

房东不得在租赁期内单方面涨租金


租金方面,合同中明确规定,未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出租人不得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高租金。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日期内退还已收但尚未发生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约定时间内搬离。


合同对押金也有明确规定,押金除用于抵扣承租人应交而未交的租金、费用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在自房屋交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数返还承租人。


续租:

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新版合同的说明中明确,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交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租赁期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除外)。


合租:

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在房屋信息方面,新合同对出租房屋的信息进行了细化,要详细填写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层数、房屋平面图、户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等内容。而在现行的合同里,房屋层数、房屋平面图、户型等是不用填的。


这次发布的新版住房租赁合同,还增加了禁止违法群租的相关要求。《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均在说明中强调,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等有关禁止违法群租的内容。


同时,在合同中通过设立房屋整租、分租有关事项条款,明确禁止违法群租。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专设有“房屋租赁形式”相关条款,约定房屋具体居住人数及分间出租时的分租房间居住面积;在《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委托出租要求”中,也明确约定了最多居住人数。 


中介:

自行成交或通过中介成交,都可使用租房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合同适用范围的区分更加明确了。不同于2008年版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根据租赁的不同成交方式进行区分,此次发布的三个合同示范文本是分别针对住房租赁和房屋租赁经纪服务制定的。


无论是通过自行成交的,或是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均可统一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而《北京市房屋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则适用于依法可以出租房屋的租赁经纪服务,也就是房主或房客分别与中介机构签订时使用的。


新京报记者 吴娇颖 编辑 于音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