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真真)7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发布了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共有8842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25.83亿元,其中餐饮收入215.7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1.02%;客房收入232.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4.22%。


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星级饭店营业收入结构。图片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截图


数据显示,全国星级饭店2018年第四季度的平均房价为356.34元/间夜,同比增长1.17%;平均出租率为57.43%,同比下降0.50%;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204.63元/间夜,同比增长0.66%;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8385.26元/间,同比下降2.38%。


在2018年第四季度通过审核的8842家星级酒店中,包括一星级54家,二星级1457家,三星级4209家,四星级2315家,五星级807家。其中,一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111.69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45.71%;二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181.78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2%;三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236.79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3.55%;四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353.59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58.19%;五星级饭店平均房价为685.73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62.05%。


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统计表。图片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截图


从2018年第四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6.34元/间夜的有7个省份,位居全国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和天津,其中上海最高为795.64元/间夜。有11个省份的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前5位的为北京、上海、海南、福建和湖南,其中北京最高为67.58%。有8个省份的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广东和江苏,其中上海最高为535.81元/间夜。同样有8个省份的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前5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和广东,其中上海最高为101363.59元/间。


新京报记者 王真真 

编辑 李铮 校对 卢茜

图片 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创意制图、文化和旅游部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