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黄鑫宇 陈鹏)8月20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深圳互金协会”)公示第四批网贷失信借款人名单,其中包括个人662人、企业8家。


记者看到,在第四批失信人名单中逾期天数最短者为180天,而最长者已近4年(1391天)。自7月30日以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深圳地区已连续公示了四批次、合计1554名的网贷失信借款人。


继在8月2日第二批名单中出现医院、酒楼等企业失信人后,刚刚发布的第四批深圳版失信人名单中,又出现了建筑工程、物流等类型的企业失信人,且逾期天数最长已达到355天。


深圳互金协会表示,为响应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失信惩戒受理与报送工作,维护网贷行业秩序,协会将对网贷机构报送的失信人数据进行信息整理、数据筛查和资料评估。在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深圳互金协会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事实上,在保护出借人权利、打击网贷逃废债方面,除了深圳“在行动”,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自今年2月以来,已先后通过媒体或者官网公示了12万名以上的“恶意逃废债”名单,涉及31家机构提交的数据。


新京报记者 黄鑫宇 陈鹏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