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21日上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嘉兴市委原常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何炳荣受贿、滥用职权案。该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以被告人何炳荣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7年,被告人何炳荣利用担任桐乡市副市长、嘉兴市委常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接、工程推进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55余万元。2013年至2015年,被告人何炳荣担任嘉兴市委常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期间,为帮助其女婿的公司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低价获取土地使用权,明知该公司不符合资质要求,仍指使相关职能部门,违规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违规变更土地规划用途,违规实施土地竞拍,违规返补资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31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炳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何炳荣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应对何炳荣数罪并罚。何炳荣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且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何炳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何炳荣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深刻反省、自责,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编辑 彭启航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嘉兴市委原常委、嘉兴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何炳荣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