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基层医疗卫生人员不足,此前这一问题曾一度困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对此,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审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拟作出硬性规定: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此前二审后,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社会公众提出,草案应进一步增加“强基层”的内容,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采取定向培养、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使医疗卫生人员下得去、留得住。

 

据此,今天审议的三审稿增加多个“强基层”规定,包括:国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国家采取定向免费培养、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措施,加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国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养老政策。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