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海南一教师因连夜批改试卷猝死,被当地人社局多次不予工伤认定一事,因近日公开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引发关注。今日(8月22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海南省高院获悉,此案例属实,已被收录入该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7-2018年度)。

 

校方称猝死教师连夜批改试卷是“常规工作”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海南省高院获悉,该院于近日公开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7-2018年度),通报的案例中,一起“民告官”胜诉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冯轲(化名)是海口市琼山中学的一名教师,2011年11月15日晚,其任教的两个班级进行考试。次日7时许,同校老师在冯轲家中发现其身体异常状况,立刻拨打120,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琼山人民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证明冯轲因突发心肌梗塞,于2011年11月16日在家中死亡。

 

事后,冯轲的家属欲为其申请工伤鉴定,以获得相应赔偿。不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海口市人社局”)于2012年5月23日,作出不予工伤认定的决定。理由为“老师的延时劳动,不是发生在学校(班里或办公室里),不是学校安排的加班”。

 

对此解释,冯轲的家属无法认定,遂针对人社局作出的决定提起了行政复议。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了维持原工伤不予认定的复议决定。

 

不过,琼山中学于2013年3月11日出具的一份书面证明显示,事发前,冯轲连夜评完两个班学生的数学试卷(107份),“每次测试完毕,都是当晚批卷,这是常规工作。”

 

人社局不服判决 向最高法申请再审被驳

 

2012年,冯轲的家属提起诉讼。海口市秀英区法院驳回了该请求。家属上诉后,海口中院二审,以“工伤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判决撤销了上述人社局的工伤决定,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冯轲克服病痛,坚持到晚休课结束,回家又连夜加班批改107份试卷,以上行为与次日7时被发现至120抢救时已死亡之间是否存在连续性,海口市人社局对此未予审查认定,省人社厅未将冯轲发病过程进行综合考虑,属认定事实不清,遂判决撤销海口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决定和海南省人社厅作出的复议决定,并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但对该结果,海口市人社局不服,并申请再审,海口中院驳回其再审申请。海口市人社局继续申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4日驳回其申请。

 

2015年1月17日,海口市人社局又重新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冯柯的家属又申请复议,海南省人社厅继续维持该决定,随后海口中院又予以撤销。海口市人社局不服,提起上诉。

 

2017年,海南高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对此,海口市人社局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最高法裁定驳回海口市人社局的再审申请。至此,一场历经7年的诉讼终结。

 

编辑 李劼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