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今日(8月22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召开财产保全执行工作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财产保全案件呈急速上升趋势,近一年半来,财产保全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1.7%,保全标的总额达1148亿余元。

 

北京市三中院副院长张美欣介绍,该院受理的财产保全执行案件主要为仲裁财产保全及诉讼中财产保全两大类。2018年至2019年7月,该院财产保全执行案件共计663件,结案608件,结案率91.7%,保全标的总额1148亿余元。

 

根据对上述案例的梳理,法院发现财产保全案件呈急速上升态势,仅今年上半年,收案量就达300多件。该类案件保全标的额大,财产线索多、新类型财产线索不断出现,申请保全人对所有财产线索及时保全的要求也相对更高。法院认为,这说明财产保全愈发普及,已成为当事人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必要途径。

 

此外,张美欣介绍,该类案件出现大标的占比多的情况,1000万元至1亿元、1亿元至3亿元之间的案件所占比例最高,逾七成。法官外出保全工作量也在急剧增加。以2019年6月13日该院新收7个案件为例,合计财产线索400余条,涉及银行账户、股票、股权、房产等多种财产类型,财产线索广泛分布在广东、福建等23个省、33个市,加之财产保全执行工作本身的紧迫性,给法院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根据上述特点,北京市三中院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据介绍,该院采取“当天立案、当天分案、当天查案”的方法,使财产保全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大幅缩短。2018年,该院全年共办理财产保全案件343件,平均执行天数为23.15天;2019年1月至7月,该院共办理财产保全案件320件,在案件同比3.5倍的情况下,平均执行天数缩短为18.29天。

 

此外,北京市三中院表示,及时有效的财产保全执行工作既能促使案件顺利审判、及时调解,又可以保障生效法律文书顺利执行、对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2018年至2019年7月,该院受理因财产保全而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申请保全人申请解除财产保全的案件167件,占同期财产保全案件的25.19%。

 

新京报记者 刘洋  编辑 白馗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