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威夫特(霉霉)上周推出了新专辑《Lover》,首周的实体碟销量就超过了40万张。不要小看这个数字,这在如今用手机就可以听歌的年代显得非常难得。不仅仅是音乐制作,在商业上,她也有自己的想法。前段时间,她宣布要重新录制自己的早期专辑,原因是版权流失,要通过重新录专辑的方式把版权再拿回来。曾经,同样有版权问题的还有陈奕迅。在版权意识日渐浓厚的现在,歌手们如何做才能不因版权流失而失去自己的歌曲?


霉霉离开大机器唱片前的最后一张录音室专辑封面。 


听到这个消息,吃瓜群众分成了三种:


1.音乐版权到底是咋界定的?

2.为什么重新录以前唱的老歌,自己就拥有新的版权了?

3.接下来我们马上又可以听到霉霉的新专辑了?


其实霉霉的这个情况是比较特殊的。早年她还没有大火的时候,估计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商业价值会这么高,所以签的唱片协议里放弃了部分版权。


音乐的版权分为录音、歌词、歌曲、编曲、现场演绎、翻唱等多个部分,对于当红歌手,一首歌也许能赚上千万,所以具体到歌曲的每一个部分都会详细地把版权分清楚。比如林夕在台湾地区地震时,将自己写给林忆莲的《至少还有你》歌词版权分成捐献了出去。你可别觉得林夕小气,这首歌在当年红遍华语圈,而港澳台地区的音乐版权执行得非常彻底,连商场每播放一次都要交钱。林夕这首歌的歌词版权,据说就高达七位数。所以对于赚钱的歌曲,版权就会十分详细琐碎。


如果你只是一个无人问津的民谣歌手,写了一首歌想发出去,对方可能就直接几万块钱买断了。霉霉在早年间虽不至于说这么惨,但肯定版权意识没有这么强,至少如今是拿不回早期歌曲的录音版权了。也正因为如此,她只要重新录制这些歌曲,就拥有了这些歌的完整版权(因为霉霉早期的作品大都是自己包办词曲,如果有合作的创作者,可能也会因为“交叉授权”而让霉霉享有版权的处理权)。


其实现代音乐是个很商业的东西,想拿回版权的歌手也不只有霉霉一位,通过商业谈判让律师去解决分配好利益,最终还是能谈成的。不过大家都知道霉霉是位喜欢跟人正面硬刚的艺人,所以她做这种事情也毫不奇怪了。


谈到歌手跟唱片公司甚至词曲作者的恩怨情仇,也是故事一大堆。陈奕迅早年在英皇唱片,推出过多张卖座的唱片和大热的单曲,例如《K歌之王》《明年今日》《圣诞结》等。2004年他打算和英皇唱片解约,英皇不肯,双方闹僵。在这种情形下,陈奕迅已经录制好了唱片,英皇不推出,一切工作停止,让这位当时在香港迅速崛起的歌手,足足一年半的时间没有音乐上的安排,在三十而立的黄金年龄被耽搁了几百天。


英皇唱片2007年推出的陈奕迅精选集(此时陈奕迅已经不在英皇)。

 

这还不算,当陈奕迅跳槽到环球唱片之后,每当陈奕迅在环球要推出新唱片,英皇这边就在发售的同一天推出新歌加精选集。新歌哪来的?各种翻唱和冷门的现场,最重要的是——那张在2004年早就录制好的专辑,被拆成了好几张放在精选集里推出。


英皇一直拥有这些热门唱片的版权,其中就包括了演唱会的现场演绎版权。而且这个版权费用还随着陈奕迅的知名度进一步地水涨船高,所以近年来陈奕迅已经很少演唱英皇时候的歌曲。想一想有多久没有听到他在唱《K歌之王》了?


香港作词人黄伟文和陈奕迅关系很好,他的很多好歌也是由黄伟文作词。2013年陈奕迅的全球巡回演唱《Eason's Life》里,就有10多首黄伟文作词的歌曲,例如《陀飞轮》《葡萄成熟时》等。但后来在音像制品的推出版权上两人闹了一些不愉快,导致演唱会的专辑里黄伟文的歌曲全部没有出现。一场唱了30多首歌的大型演唱会,在CD里只有20首歌,让人十分遗憾。


也正是眼见如此,陈奕迅前几年成立了自己的唱片公司EAS Music,开始全程自己当制作人,负责每一张唱片的规划。从源头抓起,他就杜绝了再被别人要挟版权费用的情况。这大概也是每一个歌星的必经之路吧。


对于版权问题而言,正在出现的这些情况,从长远来看也算是一件好事。毕竟人人都有了版权意识,艺术创造者们才能有更高的收入,更体面地去工作。


可以预见的一点是,在未来一段时间里,类似于上面提到的霉霉或陈奕迅在版权上面的纷争事件还会越来越多。作为歌迷,希望喜欢的歌手和唱片公司之间能够体面解决吧。毕竟不管你们怎么分成,不要影响歌迷听歌才是呀。


□公元1874(乐评人)

新京报编辑 吴龙珍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