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海亮)9月16日晚间,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光发展”)发布公告称,9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蓝光集团”)解除质押约1.43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4%。


公告称,蓝光集团曾于2017年9月14日将其持有的蓝光发展约1.34亿股股票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9月12日;于2018年8月7日将其持有的蓝光发展880万股股票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9月12日。


2019年9月12日,蓝光集团对上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进行了到期回购,并对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截至2019年9月12日,蓝光集团持有蓝光发展股份约14.2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5%,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9.126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4.17%,占公司总股本的30.32%。


蓝光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铿合计持有蓝光发展股份约17.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9%,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9.126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1.57%,占公司总股本的30.32%。


新京报记者 王海亮

编辑 武新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