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今日(9月17日)下午,被控职务侵占220万余元的财务出纳赵某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赵某曾有职务侵占的犯罪前科,获缓刑后再次犯案。今日受审,赵某当庭表示认罪。


今日,赵某被控职务侵占受审。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曾因职务侵占获缓刑,不到一年再犯案

 

今日下午,赵某被带上法庭。据了解,她今年33岁。根据起诉书, 2016年底,赵某曾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赵某利用担任某影业公司出纳的便利,将公司用于剧组拍摄的资金转入自己银行账户,用于个人消费,共侵占人民币60余万元。

 

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1月24日,被告人赵某利用担任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某铜业有限公司财务出纳的职务便利,多次以报销、工资名义,通过银行转账侵占北京市某商贸有限公司129万余元、北京某铜业有限公司3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投资。公司发现后,被告人赵某于2019年1月29日退还10万元。


赵某购买的宝马轿车。

 

侵占钱款被用于购买宝马轿车等,女子当庭认罪


庭上,赵某称其在某影业公司做会计时,负责电视剧《许你浮生若梦》剧组的资金流转。当时,公司另一名张姓会计经常用老板的银行卡向赵某的银行卡汇款,用于支付剧组员工和艺人的薪资。赵某表示,每次将钱发放完后都会有一部分尾款,于是她便存在自己的银行卡内,用于日常消费,“不知不觉”花了公司很多钱。

 

在讯问中,赵某说,她利用侵占的欠款装修房子,购买了一辆45万元的宝马轿车,并于2018年9月花了45万元在廊坊开了一家汽车美容店,其余则给父母做日常开销。她直言,自己月薪只有五六千,不能满足其日常生活消费。“公司账户上的钱平常都是我一个人管理,利用我的职务之便,把钱转走,占为己有。”动用公司欠款时都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发现,“我就是管不住自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赵某当庭表示认罪。辩护人做罪轻辩护。

 

该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