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今日(9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赵某学伙同他人虚构“民族资产管理委员会”,骗取受害人89万元。最终,被告人赵某学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8个月,并被责令退赔受害人损失。

 

谎称可低价兑换美元,诈骗89万元

 

美兰区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被告人赵某学与张某成(已判刑)在从事“民族资产解冻”非法活动时相识并保持联系。2015年3月初,张某成与受害人陈某在北京相识,张某成对陈某说,他和赵某学是“民族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能低价兑换“民族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美元给陈某,并出示了相关工作证件、美钞债券单及附件等材料,取得了陈某的信任。

 

2015年4月25日,张某成以到四川省广元市办理民族资产美元兑换事宜为由,让受害人陈某给其转账9万元差旅费和手续费。当天,收到9万元后,张某成将其中的4万元转给了赵某学。几天后,张某成和赵某学先后赶到广元市与陈某及其合作伙伴翁某等人见面商谈兑换美元事宜。

  

张某成、赵某学与陈某见面后,赵某学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美元”和一张民族资产管理者的证明给陈某查验,随后双方达成协议,陈某兑换10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张某成在去广元市之前,曾电话联系赵某学告知陈某要兑换美元的事情,赵某学告诉张某成其没有能力兑换美元,但张某成让其先答应下来。

 

陈某于2015年4月30日,将60万元转账到张某成提供的赵某学的银行账户。之后,为应付陈某的多次催促,张某成、赵某学给了陈某1万美元,并要求陈某支付剩下款项。此后,陈某于2015年5月4日再次转账20万元到赵某学的银行账户。

 

骗局败露,被告人认罪获刑

 

赵某学收到20万元后,按张某成的要求于2015年5月7日将其中的16万元转给了张某成。

 

同日,张某成收到钱后,将其中的10万元分两笔转至其儿子的银行账户,并于次日再次转账5万元给其儿子。

 

因被告人张某成与赵某学所称的“民族资产管理委员会”为虚假机构,无法为陈某兑换美元,两人多次以多种借口拒绝归还诈骗所得。陈某发现被骗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2017年2月21日,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立案,并对张某成、赵某学予以网上追逃。2017年5月8日,张某成在河南省鹤壁市鹤壁东站被民警抓获,公安机关从张某成处扣押人民币2609元(已判决退还被害人陈某)等物。2017年11月17日,被告人赵某学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被民警抓获。

 

美兰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学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受害人89万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某学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区法院判处赵某学有期徒刑1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受害人陈某损失。

 

新京报记者 刘名洋  编辑 白馗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