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顾志娟)10月11日,在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宣布证监会取消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时点,三者分别将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4月1日、2020年12月1日起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今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发布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举措,其中包括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高莉表示,证监会已于2018年8月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将外商投资期货公司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证监会进一步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外商可依据相关管理条例向证监会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外商持股比例可至100%,证监会将依法依规予以审批。


另外,2020年4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取消证券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扎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做好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审核工作。


新京报记者 顾志娟

编辑 王宇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