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一川)近日,山西省赤邓村关于不准操办种种宴请,丧葬活动不准披麻戴孝、搞祭奠活动、送花圈纸扎的“整治大操大办、树立文明新风”的公告引发了社会热议。而往年一些管理严苛的村规民约也每每引发公众关注。

 

对此,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研究员、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桂华认为,首先,移风易俗、树立良俗的大政策方向,属于乡村文化振兴的一个部分,是值得肯定的;其次,治理上关键要把握尺度,基本原则应该是通过“村民自治”进行,“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叫过度什么叫不过度,老百姓自己就有一杆秤”;最后,执行上要避免一刀切或过于粗暴,不能损害百姓的基本权利。

 

移风易俗值得提倡

 

“从社会反应上来讲的话,大家可能觉得管得过宽,但实际上来讲,‘人情风’现在在各地的确非常普遍,情况也非常严重了。”桂华说。对于限制人情宴请的规定,他认为村民应该会非常欢迎,“从我们调查来看,几乎所有人都欢迎,因为他们已经不堪重负,不胜其烦了。”

 

桂华所在的研究团队,过去十几年来在100多个县的近千个村庄进行过广泛的田野调查,驻村调研时间达5万个工作日。

 

桂华介绍,从传统习俗上讲,农村的人情宴请主要涉及四件大事:老人去世、娶媳妇、嫁闺女、小孩出生。“这四件事情在我们过去的乡土社会中,大家都觉得理所当然了。”但是,最近几年人情宴请逐渐演变为各种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操办,原来满月、一周岁、六十岁这种只限于亲戚之间的走动,扩大成了公共活动,像红白事那样大办。

 

“现在什么事情都办的话,相互之间不平衡,谁不搞谁就要吃亏,你多办我多办,形成了恶性循环,没事也办。这就把过去的良风,变成恶俗了。”桂华说。

 

站在社会学的角度,桂华把村庄中人情往来视为一种维护村庄关系的“社会资本”。“农民通过人情互动,进行情感传递,从而构建稳固的社会关系,满足农民之间日常的互助需求。”桂华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然而,人情标准的逐渐提高,对于农民来说形成了比较重的负担,“变成不是社会资本,而是消耗社会资本,大家都觉得很累、负担重,生活不轻松,维持一段时间就崩溃了。”桂华表示。

 

他在调研中曾经看到一个案例,一位村民接连办了儿子考大学、娶媳妇、添孙子、生二胎、买房搬迁五件事的宴请,“把这五件事一办,办完之后他就搬出村庄了,再也不来往了,这样社会资本就消耗了,对整个社会的秩序是不利的。”

 

桂华认为,“这个是应该管的。”

 

是否造成公共危害是判断标准

 

在桂华看来,判断哪些风俗应该管理,标准在于是否造成了“公共危害”。

 

“比如披麻戴孝,应该是民间的习俗,没有什么公共危害,没有污染环境或造成返贫。”对于赤邓村限制丧葬活动的规定,桂华觉得,当地没有说清楚为什么这么做,可能针对的是丧葬中的一些恶俗,包括铺张浪费的消费。

 

桂华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地方在丧葬活动中存在一些不好的现象,如非常大规模的鞭炮鸣放,既污染环境,也比较危险;又如攀比性地请唱戏班、请歌舞团,花费特别高,“是严重的铺张浪费。”他觉得这在村庄里造成了隐形分层,“有钱的就夸张、炫耀消费,下层农民其实是压力非常大的。我们在湖南调研,农民办一次丧事一般都是十万块钱以上。十万块钱对老百姓来说是不少了,中间相当一部分就是这种铺张浪费造成的。”

 

桂华认为,铺张浪费和污染环境,是可以进行管理的,但披麻戴孝、祭奠活动就属于老百姓的私人生活,没有社会危害。

 

“我们不应该过度地、站在抽象自由、权利的角度去解读它,没有必要,因为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老百姓都是欢迎的。大家都觉得很烦,但是没有一个人出来说不搞,因为谁不搞谁就要吃亏。大家都在这个圈里,他跳不出来。”因此,在移风易俗上,他觉得希望有一个推力,如中央一号文件和地方政府的引导政策,“但是真正地落实和实践,还是村规民约自己来做,只要把握好这个分寸,我认为问题不大。”

 

桂华指出,从治理上说,移风易俗的村规民约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

 

“村规民约本身就有一定的内部自治性和内部强制性,但它也不属于法律,它的强制性来自于农民自发的认同,自觉的行动。赤邓村这个公告是经过村两委、党员及村民大会的协商,所以在关于酒席宴请这一块上是没问题的;关于丧葬活动,我觉得初衷是好的,但是手段是否恰当值得商榷。”桂华说。

 

基层治理的特点是采取群众工作的方式

 

另一方面,桂华觉得在管理手段上,“和户口、低保国家政策进行挂钩,行为粗暴、矫枉过正,有些偏了。管理手段是不恰当的,村里没有这个权利进行挂钩。”

 

“村书记手里有无限大的权力,那你不就变成专制了吗?所有的事情我不给你盖章,给你卡住,谁都听你的,那不就变成村霸了吗?”桂华说。

 

桂华认为,基层治理不像警察执法,效率非常高,解决的事情是非对错非常分明,基层治理恰恰就是没有什么明确的是非对错标准,“A村庄形成的方案,在B村庄不一定行得通。”基层治理恰恰是村干部“权力不多、事情蛮多”,“这就考量村干部有没有耐心,有没有说服教育的能力、动员群众的能力。”

 

桂华建议,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以群众工作的方式为特点的基层治理。第一,从起点上来讲,所有的方案制定,都必须要结合村民自治来完成,所有事情都要请老百姓来讨论,这是所有工作的合法性起点。第二,党员干部带头,对他们进行要求、示范,党员要求高一些,这个没有什么争议。第三,赤邓村的道德银行是一个成功的做法,是村庄内部自治的一部分。第四,可以开展其他形式多样的活动,村庄内部的评选、采访,好媳妇、文明家庭等。

 

“总的来说强制手段基本是不现实的,应该通过群众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带动、示范,不可能通过某个惩罚性的措施来完成,只能通过软性的办法。”桂华说。

 

桂华觉得,这些并不是政府和农民对立,或村干部与农民对立的关系,不涉及任何对老百姓的收取,“做思想工作,老百姓都会接受的。因为都是好事,不涉及收钱,都是节约。”

 

“你去说了又说不成,说不成你又反复说,反复说才能说得成,说成了又执行不了,执行不了又再去说。这样才叫群众工作,这样才叫基层治理,这样才能够实现我党和群众的紧密联系。关心群众生活,治理方法很重要。”桂华说。

 

新京报记者 张一川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