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山西省晋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程琳等2名厅官被决定逮捕。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程琳决定逮捕


山西省晋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原党委第一书记程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程琳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权王军决定逮捕


陕西省咸阳市委原常委、纪委原书记、监委原主任权王军(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对权王军做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贾聪聪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