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0月15日,司法部、中国银保监会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有关负责人在回答中指出,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完善外资银行、外资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制度,要把握的主要原则包括:一是扩大开放与自主灵活实施并立,结合国内改革发展目标和国家战略需要进行开放,实现互利共赢;二是扩大开放与维护金融安全并重,通过有效措施保障金融安全,落实开放举措;三是扩大开放与有序推进并行,注重对外开放与我国实际相结合,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道路。


编辑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