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樊朔)近日,新京报接到爆料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将为教师发放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但发放对象不包括380余名特岗教师。宜春市袁州区人社局工资股的工作人员曾回应,上述情况基本属实,目前袁州区特岗教师暂时不在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范围内。11月1日,宜春市袁州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袁州区全体教师应补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在统计阶段,未来特岗教师应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将与在编教师应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保持一致。


宜春市袁州区某乡镇小学的特岗教师李明(化名)告诉记者,袁州区即将为全区教师补发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10月23日,袁州区教体局曾就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统计全区各校教师的工资情况,但统计工作并未包含特岗教师。


李明提供的一张QQ聊天记录显示,此次工资统计包括所有全额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但自收支单位、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没有编制的教师不在统计范围内。李明表示,发布该信息的是袁州区教体局的一名计财人员。


李明告诉记者,本次奖励性绩效工资补发的数额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等次来定,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师按照3.5个月足额工资的标准发放,考核等级为合格的按照3个月足额工资标准发放,考核等级为良好的按照2.5个月足额工资标准发放,考核等级为一般的按照2个月足额工资标准发放,考核不合格没有奖励性绩效工资。李明称,按照本次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考核等次高的特岗教师能拿到13000元左右,少的也能拿到5000元左右。


2006年,当时的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中央编办曾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 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同等条件下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江西省教育厅近年来发布《特岗教师招聘公告》亦规定,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工资、津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各项政策同等待遇。


据了解,袁州区自2016年起开始招聘特岗教师,目前全区特岗教师达380余人。


李明称,袁州区教体局方面曾明确表示,关于特岗教师能否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央,省,市没有相关明确的文件,因此本次补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将不涵盖特岗教师。


11月1日,记者就上述情况联系袁州区人社局,袁州区人社局工资股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特岗教师反映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情况基本属实,中央、省、市对于特岗教师是否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标准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没有明确规定,袁州区委、区政府目前仍在与特岗教师协商。


11月1日下午,袁州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目前袁州区教体局正在统计全区教师的工资情况,特岗教师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并不意味着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该工作人员表示,袁州区肯定会为特岗教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奖金水平将与在编教师保持一致。


新京报记者 樊朔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