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47期的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其中,1批次猪肝被检出磺胺类超标,生产商为雨润集团旗下的开封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围绕该批次猪肝的不合格起因及处理结果,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生产公司,但目前尚未得到具体回复。

 

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标称开封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猪肝(2019-07-25),磺胺类检出值超标,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90.5%。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相关企业在畜牧养殖过程中,为控制疾病超量使用或不遵循休药期规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所在市县的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查处,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11月4日,围绕该批次猪肝的不合格起因及处理结果,新京报记者致电开封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对方表示,尚不清楚情况,需进一步核实。11月5日,新京报记者电话多次被开封福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挂断,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对方具体回复。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