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真真)11月7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一文化”)发布公告称,因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深交所对金一文化原董事长钟葱、原副总经理苏麒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显示,2018年7月,金一文化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钟葱以金一文化名义为自然人朱康军对中国华贸工经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2.10亿元,占金一文化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8%。


2018年1月至5月,苏麟安作为金一文化副总经理,以金一文化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北京金一南京珠宝有限公司的名义为其个人及其个人控制的南京德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广亦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2.88亿元,占金一文化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15%。


此外,因对上述多起担保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金一文化董事会于11月6日晚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要求金一文化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新京报记者 王真真 

编辑 李铮 校对 何燕

图片 金一文化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