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海归博士被羁押1277天获54万国家赔偿 法院道歉视频曝光。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备受关注的海归清华博士孙夕庆,在被羁押1277天、历经114次马拉松式庭审之后,终于有了结果。

据报道,11月29日,山东潍坊市高新区法院公开举行了赔礼道歉仪式。一个多月前,高新区法院曾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此前遭羁押1277天的孙夕庆支付赔偿54万余元,并表示为其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从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来说,当地法院邀请部分媒体记者及相关单位,公开举行仪式向孙夕庆赔礼道歉,在一定程度上,利于挽回曾经的蒙冤对当事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对于司法机关来说,也是一种警示,体现了有错必纠的法治精神。

复盘孙夕庆案,其中所暴露出来的,无论是“民事纠纷刑事化”、还是“先把人关起来再查案”等诸多问题,无不是当前司法实践的典型问题。

“民事纠纷刑事化”是当前民企司法保护的最大问题

据报道,2003年,在美国工作的清华博士孙夕庆,动员7名海外博士回国创业,在潍坊创立了中微光电子(潍坊)有限公司,孙夕庆担任董事长兼总裁。潍坊中微成立后,发展势头良好,曾一度成为全球LED灯具市场上发货量最大的制造商之一,并且很快成为当地明星企业和纳税大户。孙也被有的媒体称为“国内LED照明第一人”。

2014年7月底,潍坊中微公司内部股东发生纠纷,孙夕庆被免去董事长和总裁职务。一个多月后,公司一名股东以孙夕庆涉嫌侵占公司财产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孙夕庆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之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对公安机关来说,有人报案要不要受理,当然要;有犯罪嫌疑,要不要展开侦查,当然也要。

但是强调对民企的司法保护,绝不是有警不出、有案不立,而是强调要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把好案件程序关、事实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

司法是社会公器,而不是某些人用以打击异己的家丁;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不是以刑代民、违法介入民事纠纷解决的最前线。

公民的举报权和警方的侦查权、检方的法律监督权、法院的审判权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只是这种尊重同样以法律为界。

从“两高”的官宣中,民企司法保护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才能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

司法机关应慎用羁押权

针对此案,更应该追问的是,为什么一定要羁押?而且一旦羁押就难以取保?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办案时更要注意方式方法,切实防止不该捕的捕了、不该诉的诉了。不该捕的不捕、不该诉的不诉,这本是司法的内在要求,是公正的应有之义。

对孙夕庆这样的知名企业家来说,他有固定住址,有自己的事业,如他确实涉案需要配合侦查部门的调查,只要他能保证随传随到,取保也不至产生社会危险性,有什么必要连续羁押1277天呢?

只要逮捕的“必要性审查”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不管涉案的是民营企业家,还是普通市民群众,就算无罪而涉案也不至于承受无法挽回的失去人身自由之伤,更不会因错案被纠正而产生国家赔偿之争。

如今,随着赔礼道歉、启动国家赔偿的开始,孙夕庆案即将进入尾声,但是,由此而暴露出的当地司法部门的诸多问题,显然就此不能一笔带过。

相比“民营经济不离场,司法保护不缺席”,孙夕庆案及类似个案给我们的启示更在于:司法公正不离场,责任追究不缺席。

在赔礼道歉仪式上,孙夕庆表示,希望当地能“对相关司法人员,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实际上,司法官员手持司法权柄,是生杀予夺之权,因此,也只有权责一致,有责必追,公正才会离我们每个人更近。彻查并追责,不只是孙夕庆的心声,也是司法正义的应有之意。

王刚桥(资深法律人)


编辑 陈静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