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德宏中院官微消息,2019年12月13日—14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江等19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2016年6月份,被告人刘江为牟取非法利益,参与黎晓龙(另案处理)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并在境外对被害人实施绑架,索得赎金8万元。


2017年3月以来,被告人刘江参与陈杰(另案处理)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并在境外对被害人实施绑架,索得赎金66.38万元,并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2017年12月以来,被告人刘江又勾结境外赌场,纠集被告人谭军林、李春利、王绪宝、汪建永、聂峰、俞任权等人在缅甸木姐租赁民房作为基地,勾结中间人利用互联网等社交平台发布办理贷款等虚假信息,先后将肖某某、周某某等108名被害人诱骗到云南省瑞丽市,再组织被害人偷渡到境外赌场,强迫或诱使被害人参加赌博,故意制造赌债后以偿还赌债为由,将被害人带至被告人租赁的民房内关押,或直接将被诱骗到境外的被害人带至租赁的民房内关押、殴打、虐待和侮辱,索得赎金199.04万元,并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在瑞丽市中缅边境境外一侧形成了以刘江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谭军林、李春利等为骨干成员,葛盼盼、罗康、等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依托境外赌场,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谋取暴利,将非法所得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严重破坏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部分被告人家属旁听了案件的公开审理。


因本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图片来自德宏中院官微


编辑 刘佳妮

来源:德宏中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