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闭幕。图片来源:中国人大网


连日来,民航总医院伤医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经依法审查,对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孙文斌,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而就在一天后,12月28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该法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作出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民航总医院伤医案发生后,立法层面就针对“医闹”现象作为明确回应,这其实只是一种巧合。因为早在去年披露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审议稿中就已有相关内容。但立法通过与极端案例在时间上的这种巧合,相信会让社会对立法防“医闹”的必要性有更切身的认同。而伤医案越是极端,越是警醒社会,强化对医护人员的安全保障已不容忽视,相关立法彰显的正是这方面的全民共识。


就个案来看,正如国家卫健委的表态,民航总医院伤医案不能简单用医患纠纷来定性,而是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我们当然不能把这种极端事件,与现实中的医患关系划等号,但包括极端恶性事件在内的暴力伤医现象时有发生,真实呈现出医生群体的职业风险,这已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必须承认,任何一种职业风险,都需要在大的社会背景下予以全盘审视。然而,对真实的风险及时作出有效防范,是一个文明社会该有的负责任态度,也是之于对应群体的职业权益该有的起码呵护。


也因此,2017年,国家多部门就联合发文要求,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就诊,需安排保卫人员陪诊。而此次事件中,据公开披露的信息,作为患者家属的行凶者的“偏执”一面早就有所流露,对于这类表现“特殊”的患者家属,医院方面是不是能够在预防可能的风险方面做得更好?这样的疑问,有必要在事后复盘中形成可行的经验教训。


一方面,我们固然不应渲染和夸大医患之间的“对立”,但另一方面,也决不能低估医护工作者所可能面临的风险。客观而言,目前制度层面,不管是部门规章,还是立法——无论是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明确将“医闹”入刑,还是去年28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医闹”纳入失信惩戒,抑或是此次立法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对于防范“医闹”、暴力伤医,公共态度已经非常明确。但在态度上的重视、制度上的完善,与有效的现实保护之间,还明显有待填补的真空。


诚如这次事件发生后,有业内人士发表的文章称,医院需要强化必要的安保力量配置,但并不是说“布满保安和警察的医院就是理想的医院”。除此之外,医院和医生也需要提高职业性的风险防范意识,如要懂得识别“高风险病患”,在加强必要沟通的同时,也对相关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以对风险有提前的预防;再比如,从大数据分析看,急诊科是伤医事件发生几率相对最高的科室,对此应有针对性的保护举措。诸如此类,或许是更为具象和务实的防范之道。


医患矛盾和纠纷,杂糅着多重社会关系和问题,其根治需要时间。但是,让医务工作者免于暴力伤害,一刻也不容怠慢。这不仅仅是极端案例带来的警示。据2018年《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有66%的医师曾亲身经历过医患冲突事件,超三成的医生有被患者暴力对待的经历。面对这样一种整体性的医生职业风险,所有的重视、价值伸张以及制度的完善,都应尽快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保护落地。


□任然(媒体人)


编辑:何睿  校对: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