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12月31日发布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付加兴、刘志义提起公诉。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付加兴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云南省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付加兴(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付加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付加兴利用担任文山州委常委、文山县委书记、文山州委副书记、文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志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志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志义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刘志义利用担任遵义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彭启航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付加兴、刘志义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