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刘旭)2019年12月31日晚,莱美药业发布公告,中恒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向莱美药业提供8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莱美药业表示,此次中恒集团提供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起始日以资金实际发放日为准,财务资助利率为使用资金金额的5.5%/年。莱美药业以全资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019年11月25日,莱美药业及其实际控制人邱宇与中恒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除了约定邱宇将其所持公司22.7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委托给中恒集团行使外,还约定中恒集团将通过向公司引入优质金融资源,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授信及融资条件,确保公司现金流稳定,支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此前一天,中恒集团发布公告,将以自有资金增持莱美药业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3.5亿元,目的为取得对莱美药业的控制权。中恒集团曾表示,将在生物医药领域与莱美药业进行深度合作,把莱美药业作为中恒集团体系内的创新生物医药技术和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平台。

 

莱美药业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主要产品涵盖抗感染类、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大输液类、中成药及饮片类等。三季报财务数据显示,莱美药业的短期借款达到9.88亿元,合计流动负债达17.14亿元,而莱美药业账上的货币资金仅为3.72亿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6.11亿元。


编辑 岳清秀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