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康佳)一只被沈阳市猛禽救助中心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鵟(读音同“狂”),经4个月的喂养、野化训练后,于2019年11月初被野放。不料未至元旦,这只大鵟在辽宁辽阳县疑似被毒死。在其死亡点附近,有护鸟人士发现多处投放的含毒谷物。新京报记者从辽阳县公安局获悉,护鸟人士报警后,附近一村民因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刑拘。


被发现的大鵟尸体。  受访者供图

 

被救助大鵟疑似中毒死亡

 

沈阳猛禽救助中心负责人王唯彦告诉新京报记者,2019年8月,内蒙古兴安盟森林公安接收到一只被救的大鵟。因其当时还属雏鸟,不符合野放条件,于是驱车将大鵟送至沈阳猛禽救助中心,“他们从兴安盟把大鵟送到我们这里,路程有700多公里。”

 

王唯彦说,被救助的大鵟当时还是雏鸟,不会飞,经过救助中心4个月的喂养、野化训练,大鵟身体素质达标,也具备了基本的捕食能力,于是给它安装追踪器并在11月初野放。

 

不料12月底,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发现追踪器停在辽阳县甜水满族乡一处不再动弹。护鸟人士曹先生和团队得知消息后,于今年1月2日前往现场寻找,“在辽阳县和本溪县交界附近,我们发现了这只大鵟。”曹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这只大鵟身体部分被白雪覆盖。经初步检查,发现大鵟身体表面无明显外伤,曹先生和团队推测大鵟系中毒死亡。

 

之后,曹先生和其他护鸟人士在附近山坡上巡查发现十余处投毒点。“有玉米、小麦,上边沾着有毒的白色的粉末,几粒、十几粒散在一处。” 王唯彦说,在附近村中,护鸟人士发现一村民家中售卖野兔、野鸡等多种“野味”,“他(村民)承认有鸟是毒的,还说吃的时候把它的内脏去除掉就行”,于是护鸟人士报警处理。


护鸟人士发现的含毒谷物。 受访者供图

 

森林公安刑拘嫌疑人

 

辽阳县森林公安办案民警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当日下午到现场后,在该村民家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1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鹌鹑1只、山斑鸠2只、野兔2只、松鸦4只、环颈稚4只。“虽然无法断定被毒死的大鵟和犯罪嫌疑人有什么关系,但他承认在附近设捕鸟网等下套。”办案民警介绍,目前,当事人已因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刑事拘留。

 

之后,大鵟被送回至沈阳猛禽救助中心解剖。“大鵟不会直接食用谷物,解剖后发现它的腹内有野鸡肢体。应该是大鵟食用了中毒的野鸡,二次中毒致死。”王唯彦说,大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较为罕见的猛禽,雏鸟经过工作人员数月的精心照料后顺利回到大自然,但这样的结果让人很难过。

 

这并非第一起猛禽中毒事件。王唯彦说,进入11月份后,猛禽救助中心几乎每个月都会收到10只左右因中毒被送来的猛禽,“和其他伤害相比,这个季节接收的猛禽,中毒占比最大。但这些被发现的、被救助的猛禽,只占真正被毒死的猛禽中极小一部分,更多被毒死的野生动物在野外无人发现。”他介绍,2018年,该救助中心曾救助过的一只中毒的猛禽,野放后再次中毒,不幸死亡。

 

护鸟人士曹先生介绍,在嫌疑人家附近的多处山坡,发现了上百处投毒点。王唯彦特别提醒,毒杀野生动物不仅违法犯罪,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也很危险,误食被毒杀的野生动物会导致中毒。

 

校对 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