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倪伟)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残疾军人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退役军人事务部今天(1月14日)举行新闻吹风会,介绍《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有关内容。《意见》近日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联合印发。


《意见》明确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4项原则,涵盖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优待8个方面,树立“贡献越大优待越多”导向。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例如,在荣誉激励方面,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对个人立功、获得荣誉称号或勋章的现役军人,给其家庭送喜报。


在养老方面,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现役军人的父母等优抚对象,优先服务并减免相关费用。


在医疗方面,明确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提供优先服务;优抚医院为部分优抚对象免收相关费用,提供优惠体检。


在文化交通方面,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按规定提供减免门票等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三属”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可使用优先通道。


《意见》明确,将逐步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发优待证,作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


新京报记者 倪伟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