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梁辰)1月29日,富士康科技集团发布通告称,大陆广东省和上海市两地园区春节假后复工时间为2月10日。


富士康称,该时间是依《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的要求,即“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对于大陆其他园区,富士康称,若1月29日17:00前未收到当地政府关于企业复工时间的通知,复工时间暂定为2月10日。


此外,富士康称,春节延长假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延长假期期间上班的,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新京报记者 梁辰

编辑 刘晓阳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