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左燕燕)北京二中院29日夜间发布公告称,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公告期满的庭审依法顺延至2月3日,其他诉讼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中院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在此期间,经二中院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参加开庭、谈话等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受疫情影响无法返京,以及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

 

疫情防控期间,二中院将加强执行案件、财产保全案件财产网络查控处置力度,积极采取委托执行、协作执行等措施。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受到交通关停及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敬请理解。

 

二中院建议,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尽量使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活动;拟于近期到二中院旁听案件审理的社会公众,可通过网络庭审直播系统在线旁听。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委托诉讼理人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立案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到二中院参加诉讼活动的,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并如实告知近期出行及身体健康情况。如有体温异常等特殊状况,二中院有权拒绝其进院参加诉讼活动,行为人应及时就诊。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