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1月29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八个方面要求,“凡在这场严峻斗争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坚决追责


1月29日,北京市委办、市政府办发文提出,全市确诊病例逐步攀升,疫情出现由输入期转入扩散期的迹象,“春节后返京大人流即将到来,防疫工作到了紧要关头”。


“在这场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考验面前,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始终站在严峻斗争前列。”北京市纪委监委在《通知》中提出,凡在这场严峻斗争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必须严格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全党服从中央的政治规矩,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


在严格按照“四方责任”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方面,《通知》提出,对在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医院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患者。对拒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决不允许缓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信息


为确保各种信息渠道畅通,《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和上报疫情,决不允许缓报、漏报、瞒报、谎报,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对不及时上报、谎报或者隐瞒疫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严厉打击利用疫情防控名义从事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疫情防治药品及相关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监管工作。对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谋利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或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从严查处贪污截留挤占防控款物等行为


为了严格规范党员干部个人防控行为,强化社会责任,《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模范遵纪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或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从严查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行动迟缓问题,从严查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执行不力以及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控款物等行为,以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刘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