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外交部公共外交办公室官微消息,2020年2月20日在老挝万象举行中国-东盟关于新冠肺炎问题特别会议,我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外长共同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问题的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外长,于2020年2月20日在老挝万象举行中国-东盟关于新冠肺炎问题特别会议;

注意到2020年2月14日发表的《关于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东盟主席声明》,关注新冠肺炎导致的呼吸系统疾病;

认识到中国和东盟一直共同应对突发和重大挑战,形成守望相助、患难与共的传统;

注意到《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16-2020)》鼓励中国和东盟在防控新发和再发传染病等领域深化合作;

认识到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跨境挑战,加强中国-东盟合作以及国际合作,共同应对疫情,有利于维护各国人民健康、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对全球公共卫生作出的
重要贡献;

强调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疫情防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国际卫生条例》(2015)中规定的卫生措施的重要性;

强调中国与东盟国家往来密切,互为主要旅游目的地,每年人员往来超过6500万人次,中国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疫情监测与防控合作紧迫性和必要性愈益突出;

注意到中国和东盟及时分享信息并采取果断防控疫情措施,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东盟国家坚信中方有能力彻底战胜疫情,中方赞赏东盟国家对中国抗击疫情的慰问、支持和帮助;

对因新冠肺炎感染病逝者表示深切哀悼,对患病和受疾病威胁民众致以诚挚慰问,对战斗在防控疫情第一线的医护、科研、检疫等人员深表赞赏;

鉴此,我们一致同意:

一、强化地区应对疫情合作,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和最佳实践,交流已有的流行病学信息,分享防控、诊断、治疗和监测技术指南和解决方案,增强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二、充分考虑地区各国卫生系统的不同发展水平,加强与东盟主导的机制及与外部伙伴的合作,全面有效应对疫情;

三、加强风险沟通和社区应急响应合作,确保人们正确、充分了解疫情信息,避免被错误信息和虚假新闻误导;

四、通过中国-东盟卫生部长会议、中国-东盟卫生发展高官会等现有机制,加强疫情防控、治疗、研究的政策对话与交流,全面落实《中国-东盟关于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支持开展更多共同商定的合作项目;

五、合作增强新冠肺炎等新发、再发传染病防控能力,开展数据、技术、经验和能力建设交流,开展卫生医疗人员培训,组织医学专家和其他卫生领域从业人员互访,探讨举办中国-东盟卫生应急人才研讨班,加强双方疾控中心与有关机构合作,在第三届中国—东盟卫生合作论坛期间设立分论坛,就此次疫情防控进行深入研讨。

六、减轻急需医疗物资供应压力,推动研发治疗药物和疫苗。

七、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以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年为契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疫情期间经济活动。

八、支持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促进公共卫生事业持续发展。

九、致力于减轻疫情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共同维护本地区人员往来及贸易投资活动。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恢复并加强交往与合作。

我们决心继续努力,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及其负面影响。一致同意向领导人报告会议成果,包括适时举行领导人会议的建议。我们鼓励中国-东盟有关机制落实本声明中的具体举措。


编辑 杨利

来源:外交部公共外交办公室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