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梁辰)2月25日,针对港交所网页显示旷视科技的IPO(首次公开募股)申请失效一事,该公司回复新京报记者称,正常推进,需补充材料。


对于“失效”,有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IPO期间出现上市申请材料失效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上市文件失效不等于上市失败,拟发行人可以通过更新资料重新申请并“激活”上市程序。


2019年8月25日,旷视科技向港交所提交了上市申请。不过,旷视科技提交招股书后一直未有进一步消息。11月下旬,有外媒报道称其未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对此旷视科技相关负责人曾回复“报道不实”。


所谓上市聆讯是指,港交所对申请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进行全面评估,待有关专家当面评估是否通过上市,处于整个上市周期的尾部。通常通过聆讯后,企业就可以发布招股书、定价和分派以及最终上市交易。


作为中国人工智能视觉识别市场“四小龙”之一,成立于2011年的旷视科技的上市进程备受关注。招股书显示,旷视科技已经历9轮融资,累计募集资金约13.51亿美元。其股东体系庞大,阿里巴巴、国新控股旗下公司、鸿海精密、阳光保险、SK、中银集团、科威特投资局皆现身其中。


不过,业绩亏损一直困扰着旷视科技。招股书显示,从2016年到2018年,旷视科技的收入翻了一番,达到14.269亿元人民币,年度亏损也持续扩大到33.516亿元人民币。2019年前六个月,旷视科技的收入同比增长210.3%,同时亏损与去年同期相比扩大超过了6倍。


此外,旷视科技披露了最后财务数据截至到2019年6月30日。根据港交所主板上市规则,如属新的上市申请人,其申报会计师报告的最后一个会计期间的结算日期,距上市文件刊发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


对于延后的影响,有港股分析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影响不大,但是考虑到要重新递交材料和定期汇报,以及上市时机等因素,旷视科技也可能会选择延迟上市计划。


值得注意的是,新冠疫情前旷视科技已经递交了上市申请文件。专家的意见材料中,即使因此导致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会有部分经营数据产生较大的变化,而这会对上市的估值产生影响。根据港交所的豁免原则,上市仍有可能会被接纳。


编辑 徐超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