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文无关。

近日,一则“一名患者,3家单位给出3种表述”的报道,在网上引起关注。

据澎湃新闻报道,2月29日至3月2日三天,安徽合肥三家单位对一起疫情给出了三种不同表述和定性:患者许某某所在单位在2月29日发布的《致公司全体员工的函》当中,将其确定为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病例;3月1日,合肥高新区经贸局向该企业下达《停产通知》,将企业存在的问题表述为“员工发热就医未及时上报”;3月2日上午,合肥市卫健委官网就此事发布通报,许某某在通报中成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通常来说,确诊新冠病毒肺炎需要一个过程,先发现症状,再确定为疑似,然后再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定性为确诊病例,这也符合防疫规律。但在此案例中,该患者的信息发布却颇为奇怪。比如发现症状和确定疑似出现顺序颠倒,患者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后仍有其他表述等,这难免给人以信息错乱的观感。

尤其是,在许某已被单位确定为疑似患者、合肥市二院通过疫情网已报告这名无症状感染者的当日,合肥高新区经贸局的《停产通知》却只字未提“疑似”或“确诊”,从中可以找到停产的理由,仅是“员工发热就医未及时上报”。

这份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书的矛盾之处在于,发热就医未及时上报,不构成需要停产的理由。更重要的是,实际上该企业也只有这名患者,假如“发热就医未及时上报”指的就是他,说明他此前已有症状,这与“无症状感染者”有些矛盾。

疫情信息发布有权威的官方渠道,在采取防疫措施时,应以官方信息为依据。而在防控疫情的特殊时期,具体的定性和表述对应的是不同的防控策略。如今,1名患者出现3种表述,口径有出入,这难免让人心存顾虑,防疫没做到步调一致,反倒可能乱了章法。

值得注意的是,当信息发布都模棱两可、各自表述时,就容易导致防控步调紊乱和自行其是。

疫情防控是个精细化的工作,这也要求,相关病例信息的确认和公布也要力求准确,含糊不得,几方口径要对表最精准最科学的核定意见。只有患者情况得到精准的把握,才能实施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有的放矢。而对各相关单位来说,也宜统一判定标准,做好不同阶段的标准链接,避免因口径不同影响防疫分寸拿捏。

□罗志华(医生)

编辑 胡博阳  实习生 张晓雨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