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全新好因向每位股东赠送二代灭菌纸巾、民用一次性防护口罩收关注函。

关注函称,2020 年 3 月 11 日,你公司披露《向公司股东免费赠送消毒灭菌纸巾及民用一次性口罩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决定以免费的方式向截至 2020年 3月 20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你公司股份的每位股东赠送你公司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度大健康”)产品二代灭菌纸巾相关产品以及委托生产的民用一次性防护口罩一份,本次免费赠送活动预算不超过 100 万元,并将该费用将列入你公司本年度营业外支出。

你公司于 2月 3 日披露《关于向武汉等地捐赠物资用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在未来两个月内向武汉红十字会及深圳慈善会等机构捐赠第二代灭菌纸巾 20 吨及消毒灭菌口罩 100 万只;2 月 26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惠州市隆合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采购口罩生产设备的公告》显示,零度大健康与惠州市隆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合科技”)签订了《销售合同》,零度大健康向隆合科技采购口罩制造机器 3 台,设备交期为 20-25 天,自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全额预付款到账次日起算;3 月5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零度大健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江苏业勤服饰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零度大健康与江苏业勤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业勤”)签订了《委托加工合同》,委托江苏业勤生产加工民用一次性口罩(防护口罩),订单数量为 10 万只。

对此,我部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 根据你公司相关公告,前期你公司向武汉红十字会及深圳慈善会等机构捐赠第二代灭菌纸巾 20 吨及消毒灭菌口罩 100 万只,但截至目前仍未完成,以及相关口罩生产设备尚未到位,委托加工数量有限等情况下,你公司决定向股东免费赠送消费灭菌纸巾及民用一次性口罩。请详细说明你公司目前是否具备相关捐赠的物资基础,以及在未完全具备相关物资情况下,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行为是否足够审慎、客观,是否具备切实的可行性;以及结合你公司近年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相关公告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刻意炒作“口罩”概念的情形。

2. 请详细论证你公司向股东免费赠送消费灭菌纸巾及民用一次性口罩行为是否属于实物股利派发,如是,请详细说明有关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编辑 岳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