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军表示,海关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在口岸发现了有症状的人员,将转入流行病学调查或者医学排查环节,在完成有关卫生检疫工作后,海关将做好信息登记和通报,按照属地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及时移交地方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