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3月16日下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光发展”)发布两则公告,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期实际对外担保情况和2月份新增借款情况。


蓝光发展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545.38万元


公告称,蓝光发展及控股子公司为成都武侯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和骏升置业有限公司、惠州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炀玖商贸有限公司、四川蓝光生态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基煜实业有限公司、晋宁滇池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泉州蓝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近期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合计借款金额为约18.62亿元,合计担保金额16.93亿元。


截至2020年2月29日,蓝光发展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约545.38万元,占公司2018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46.0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约520.8亿元,占公司2018年期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0.47%。


2月新增借款1.33亿元


另一则公告中,蓝光发展称,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蓝光发展提供借款余额为3.51亿元。


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蓝光发展新增借款1.33亿元,归还借款8000万元。截至2月29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蓝光发展提供借款余额为4.03亿元。


同时,截至2020年1月31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蓝光发展提供担保余额为12.2亿元。2020年2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到期解除担保金额2.04亿元。截至2月29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蓝光发展提供担保余额为10.17亿元。


此前,2019年4月8日,蓝光发展与蓝光集团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有效期一年。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向蓝光发展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5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类型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向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50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担保费。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