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3日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法院于近日再次宣判8起妨碍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罚金。


这8起案件包括抗拒疫情防控案、虚构销售口罩信息实施诈骗案、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案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北京法院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在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适用刑事速裁、简易程序,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法院成果,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截至3月19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33件49人,审结27件37人。从案由看,涉及抗拒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务罪6件、寻衅滋事罪5件,诈骗罪8件,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共5件,其他案由3件。从量刑来看,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蓝向东表示,当前,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北京疫情防控工作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精准推进复工复产,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一方面,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防控管理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另一方面,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避免上当受骗。对抗拒疫情防控和破坏防疫秩序的,北京法院将依法从严惩处。


编辑 彭启航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北京法院宣判八起涉疫情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