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婷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亦庄新城(约225平方公里)区域内行使2509项行政权力,在经开区(约6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行使区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经开区管委会承担亦庄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承担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和出让管理工作。


今天(4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和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下称《行权决定》)。《行权决定》赋予经开区管委会165项市级管理权限,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行使。在经开区管委会原有市级权限基础上,市政府进一步向经开区管委会授予部分市级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


同时,《行权决定》还赋予经开区管委会2361项区级管理权限,在165平方公里新扩区域行使。与土地相关的计划与审批、土地一级开发和出让管理权限,与经济发展相关的经济管理权限,与城市建设相关的开发建设权限交由经开区管委会统一行使。


赋权后,经开区管委会承担亦庄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和出让管理工作。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经济管理范围扩大至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企业投资项目从项目入区到竣工投产的全部审批及关联公共服务事项由经开区办理,其中,9项规划事项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经开区分局行使。


经开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承担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165平方公里新扩区域经济管理职能,统筹新城建设工作。经开区6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赋予管委会区级行政职权,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赋予管委会在规划土地、经济管理、开发建设、产业促进等方面的市、区两级行政职权。


该负责人表示,在经开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将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理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此外,《行权决定》强化监管和工作协同,60平方公里范围内,由管委会统一履行区级行政处罚职责。165平方公里范围内,除市场监管领域外,其他各领域继续由通州区、大兴区分别行使行政处罚职责。经开区与市有关部门、通州区、大兴区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共同落实好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脱节、缺位。


新京报记者 吴婷婷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