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秦胜南)4月15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在推动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汽车消费方面提出,鼓励汽车整车企业对广东省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

 

《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指出,将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旧车辆,对农村居民在汽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的,除享受财政补贴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增值服务。具体操作方案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另行制订。

 

在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方面,支持农商行、农信社联合销售企业为农村居民制定购车金融产品,鼓励为征信良好的农村居民办理无抵押购车贷款。支持汽车金融企业为农村居民开发专属汽车消费贷款方案。严禁对购车居民收取贷款代办手续费。

 

此外,鼓励多品牌联合经营。指导广东省各县域结合实际规划建设汽车综合卖场,支持整车企业开展多品牌联合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金融保险、汽车维修保养等业务,加快建设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

 

据悉,汽车下乡专项行动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编辑 张冰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