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北京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近日发布,其中提出,今年将力争完成中医药条例(草案)、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

 

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两项立法都是为全力服务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两个草案均拟在今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同时,还将开展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的立项论证工作。

 

中医药条例:

将在中医药便民服务、产业发展等有所创制

 

立法计划显示,《中医药条例(草案)》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起草。

 

此前,在2019年12月6日,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办公室曾组织召开制定《北京市发展中医药条例》立项论证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世界中医药联合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专家,部分中医药领域的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药监局等市人大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大家一致认为,制定《北京市发展中医药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比较充分,立法条件也较为成熟。

 

关于《中医药条例(草案)》内容,会议提出,下一步,要更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中医药大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聚焦北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细化落实《中医药法》制度规定,在中医药便民服务、中药管理、学术传承、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等方面有所创制,处理好与其他法规政策的衔接关系;立足城市功能定位,突出首都中医药特色和资源优势,发挥好条例的创新引领作用。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已提交审议,拟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

 

在新冠疫情期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于2019年8月立项。2020年2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时间由5月提前到3月。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起草。

 

今年3月26日,《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一审。草案提出,北京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以这些动物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

 

除了禁食,草案还提出了严格的禁猎措施:禁止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猎捕、杀害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以及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但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等特殊情况除外。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