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银保监会官网披露《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浦发银行、中华财险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其中,浦发银行被通报:2018年9月,浦发银行代理销售的私募产品出现延期兑付的问题,引发多起消费者投诉。


据上述通报,经查,浦发银行存在以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一是在准入环节未对所代理的产品进行充分分析,尽职调查不到位,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二是在向部分客户销售所代理的产品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网点专门区域销售代销产品并录音录像,而是采用上门服务模式。


三是产品合同的首页出现了明显的浦发银行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为浦发银行自主管理理财产品,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四是风险揭示书中未包含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客户权益须知等内容,与相关监管规定不符。


五是未按照监管要求,在产品发行后持续跟踪和穿透管理。该行在产品成立至2018年7月期间,未能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合作机构进行信息披露。


编辑 岳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