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玉坤)随地吐痰作为一种常见的不文明行为,深受市民厌恶。在北京,对这一行为处罚拟加重,最高可能被罚200元。

 

4月23日,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力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19年11月和2020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条例草案规定,北京对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治理。立法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前述不文明行为属于群众普遍厌恶的顽症痼疾,虽然《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对这些行为已经规定了法律责任,但处罚过轻,建议提高处罚额度。


针对上述问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同步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将第五十四条对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等行为的罚款额度由20元以上50元以下,提高到50元、情节严重的200元。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李国君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