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玉坤)4月23日,《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决定草案,北京拟将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等行为的罚款额度由20元以上50元以下,提高到50元、情节严重的200元。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公众对随地吐痰行为容忍度越来越低,监督处罚也越来越严格。

 

吐一口痰罚多少?最早2毛

 

早在2003年,上海就对随地吐痰的处罚从50元提高到200元。

 

据新民晚报当时报道,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天放介绍了上海对于随地吐痰的处罚。他说,上海1984年第一次将禁止随地吐痰列入政府规章时,规定的罚款是0.20元。到了1988年甲肝大流行时,人们对预防传染病的认识大大提高,禁止随地吐痰的规定也从政府规章升格为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处罚额度一下子提高50倍,从0.20元上升为10元。

 

1993年,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提出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处以警告或者罚款,但并未写明罚款金额。

 

2002年,《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通过,此前的《北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失效。新条例规定,随地吐痰、便溺,可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在2006年和2016年做过两次修正,但是,对于随地吐痰的处罚额度一直没有变。

 

2006年2月,北京曾发起“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当时的首都文明办主任张慧光介绍,北京对随地吐痰一直处罚20元到50元,但由于一些市民没带够钱、执法队伍不健全,这些规定没有很好实施。“要处罚时,如果市民交不起罚款,也要把吐的痰和周围的痰迹清理干净。”

 

随地吐痰谁来罚?城管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在2006年第一次修正后,曾做了详细解读。

 

其中提到,为了保持市容环境卫生,人们在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便溺;禁止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禁止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禁止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则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在各地,随地吐痰也都是由城管执法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进行处罚。

 

2007年5月1日颁布的《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随地吐痰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处罚。

 

2003年“非典”期间,当时的广州市副市长李卓彬要求全市2000多名城管队员全部上街,执行市政府《关于从重处罚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及丢弃废弃物等行为的通告》的有关规定,对在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从重处罚。

 

城管罚得过来吗?北京曾有百万劝导队员

 

随地吐痰长期屡禁不止,曾有数据统计过北京的吐痰人数。

 

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曾发布北京奥运会期间“市民公共行为文明指数”及市民公共场所文明行为观测数据,当时选取了12000名北京居民和1200名在北京居住2年以上外籍人士,对北京市360个公共场所40多万行人、39万辆机动车进行了累计3000个小时的观测,数据显示,2005年,每100个人有8.4人经常吐痰,而2008年只有0.5个。

 

在奥运之前,北京大力推动“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2007年,北京将10万多个供人们文明吐痰的“文明袋”免费发放在北京站、王府井大街等公共场所,引导市民和来京游客文明吐痰,共同为2008年奥运会营造良好的环境。

 

对于随地吐痰等行为,城管执法存在难点,只能抓现行,并且人员也不能够覆盖城市的各个角落。

 

首都文明办在2008年介绍了北苑街道的做法,当年年初开始,北苑街道办在辖区居民中公开招募“道德警察”,纠正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20多种不文明行为。“道德警察”只教育不罚款,上岗时佩戴红袖标。社区居委会还建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鼓励大家把检查监督时发现的不文明事件、现象,拿起纸笔记下来,拿起相机、DV机录下来,刊录在曝光台上。

 

2011年,北京市社工委、首都综治办等六部门,整合66.5万“红袖标”首都治安志愿者和50余万社区专业志愿者,在全市2633个社区开展市民劝导活动,并以这110多万志愿服务队伍为基础,在各社区组建并充实“市民劝导队”,劝导占道经营、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新京报记者 李玉坤

编辑 张畅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