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4月24日晚,针对网络上的不实言论,郭采洁在社交媒体发表了律师声明。她写道,“第一拨维权。后续持续搜证,之后不再警告,直接发律师函。当前法律对网络维权效力,删文道歉是和解基础,不能强制撤号。一切不愿正视此函的恶意言论,我将不惜代价,上升刑事犯罪。勿侥幸 勿念。”


律师声明中称,针对几位网络用户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涉嫌损害郭采洁名誉权的图文信息行为,应立即停止,并删除侵权信息,发表道歉声明。对于仍然坚持发布传播不实信息、拒不删除侵权信息的网络用户,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


新京报编辑 吴冬妮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