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于4月24日通过,条例要求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并强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4月26日,记者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根据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保护需要,北京将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适时组织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和种群恢复等工作。


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科院动物研究所近年来对北京区域内野生鱼类的实际调查和标本采集结果,可以采集到的野生鱼类共41种,隶属于6目13科32属。北京市列入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有17个种类,分布在拒马河、潮白河、怀沙河、怀九河等自然水域,主要物种有多鳞白甲鱼、细鳞鲑、马口鱼等。

 

近年来,北京市全面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监督管理。首先是强化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行政许可事后监管。突出对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者履行法定义务监管,重点检查利用行为是否符合审批时所确定的条件、范围、方式,围绕经营利用档案,对销售情况、库存数量加强核查。其次,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与公安、园林绿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涉刑案件移送工作。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野生鱼类资源的保护,2012年公布了《北京市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明确了细鳞鲑、多鳞白甲鱼等17种鱼类。2017年至2019年,开展了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恢复活动9次,驯养繁育细鳞鱼、大鲵等国家保护水生动物26种、8万余尾,放流列入保护名录鱼类累计达30余万尾。近三年,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累计接收水生野生动物326只(尾),包括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玳瑁、鳄鱼、大鲵、鲟鱼)等18个物种。


上述负责人表示,《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重点从三方面深入推进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包括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开展资源调查和种群恢复工作。根据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保护需要,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适时组织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修复和种群恢复等工作。


同时,严格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结合北京实际,严格水生野生动物利用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自然水域执法巡查,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交易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铭